有位快递网点的朋友跟我抱怨,经营加盟网点,除了加盟费、场地费、设备费,以及人员工资和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外所剩无几,直言网点是弱者,总部太强势。
看似一目了然
其实在商业社会中,普遍存在表面上“不公平合约”的现象。加盟网点有加盟网点的委屈,总部有总部的考虑,看似“霸王条款”的背后,原因是什么?实质是什么?
凡事必有因果,这里借鉴“网红”经济学家薛兆丰的观点来分析加盟网点和总部之间,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弱者。
特许经营模式,就是很多家独立的店铺参与经营同一个品牌的商品,提供统一标准服务的商业模式。多家独立的店铺为加盟店,它们经营的共同品牌的所有者叫总店。快餐店麦当劳、肯德基就是这种经营模式。
在中国快递业,“加盟”模式也是众多民营快递企业最初最有效率的组织形式,不同的是,快递业的“加盟店”叫作“加盟网点”或“末端站点”等,“总店”叫作“总部”。
那么,总部和加盟网点谁是弱者呢?
根据双方签的合同和实际的做法,一家加盟网点或站点要参与总部的经营,首先要向总部交一笔加盟费,然后根据总部的明确要求,租店铺、装修、购买设备、进材料、生产、提供服务……每一个细节都需按标准做到位。而这还不够,任何时候,只要总部不满意,就有终止合同的权利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谁是强者、谁是弱者,似乎一目了然。
其实强弱相反
问题是,这种强者和弱者不对等的关系,为什么能够一直维持下来呢?沃港智能小编认为
如果有加盟网点为了节省成本,在品质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打擦边球,使得顾客感受到不满意的服务,带来比较差的服务体验,顾客不会怪这家加盟网点,只会怪这个品牌。每一家加盟网点所做的违规之事,账最后都会算到品牌头上,最终结果是让其他所有的加盟网点共同承担。
“由此看来,强弱关系是正好颠倒过来的。”从这个角度来看,薛兆丰认为:“加盟网点才是真正的强者,总部才是真正的弱者。”加盟网点降低服务质量,就有可能把总部的招牌砸了;而总部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,需要监督成千上万家加盟网点在日常经营中的每个环节,而这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。
也许正因为这样,总部才要对加盟网点做出种种看上去很不公正的约束,用“不平等合约”来加强自己的地位,约束加盟网点的行为:只要总部不满意,就有权终止合同。
这样会不会助长总部为所欲为的倾向呢?
总部确实有可能滥用它的权利。但是总部滥用权利的倾向,可以通过合同之外的途径来约束。如果总部滥用手上的权利,消息就会很容易传出去,失了人心,自然凝聚力就差了,这时总部对加盟网点的吸引力就会急速下降。通过这种方式,加盟网点就会利用他们“人多势众”的优势,反过来制约总部为所欲为、滥用权利的倾向。
在特许经营中,总部和加盟网点都有违约的可能,但是由于它们所处的地位不一样,监督的成本不一样,数量比例不一样,约束的办法也就不一样。这是商业社会里非常奇妙的一种现象。
每当我们看到一种合约形式不公平,但是它却很持久、存在很广泛时,我们先不要抱怨、不要指责,要想想为什么,继而去寻找能够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。从这件事上来看,它背后的原因是:合同表面看上去是不公平的,但它的目的很可能是要去纠正现实社会中的另一种不公平。